冷熱沖擊試驗箱溫度沖擊歸復時間
作者:高天試驗設備 發布日期:2017-01-18 13:46:00
冷熱沖擊試驗箱的溫度恢復時間指的試驗樣品從試驗箱內取出后,應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高天的高低溫沖擊試驗箱沖擊歸復時間:-40-- +100℃ 約需 5min.,下面就講解如沖擊歸復時間檢測:
(1)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測量傳感器,將高溫箱和低溫箱的溫度控制器分別調節到所要求的標稱溫度上。
(2)分別使箱體升溫和降溫,自高低溫沖擊試驗箱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30 min或按產品技術條件要求穩定相應的時間,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值。
(3)將檢驗負載置入高溫設備中,按產品技術條件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選擇相應的保持時間。
(4)選擇<冷熱沖擊試驗箱<的轉換時間,然后將檢驗負載由高溫設備轉入低溫設備,注意觀察和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再按相同的方法進行檢驗負載由低溫設備向高溫設備的相反轉換,注意觀察和記錄測量點的溫度。
(5)分別記錄檢驗負載從高溫(或低溫)設備轉換到低溫(或高溫)設備后至設備測量點溫度恢復到檢驗負載放人之前的溫度狀態所需要的最短時間。